履行检察职能 守护碧水蓝天

来源:铜川日报

履行检察职能 守护碧水蓝天

——印台区检察院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综述

通讯员 袁莎

夹岸绿意掩映,空中群鸟翔集,河道中碧波荡漾……人间最美四月天,自北向南蜿蜒流经印台全段的漆水河中草色渐绿,河水清澈见底,鱼儿欢畅游走,偶见白鹭踏水嬉戏,已成为印台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漆水河发源于印台区玉华镇凤凰山南,流经金锁关、纸坊、印台、王益后,在耀州区城南与沮水汇合,全长64.2公里,是铜川的母亲河,千百年来见证着铜川的变迁。

悠悠河水泛清波

曾经的漆水河,由于地处川道中,弯道繁多,流向不定,导致治理难度大,沿线污水经常排放到河道中,是名副其实的“漆水”。虽然经过多年的治理,水质得到了极大改善,但水污染治理仍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黄河保护法实施以来,印台区检察院始终将检察履职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紧密结合,以“益心益印”检察办案团队为有力抓手,依法能动履职,持续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2023年2月,联合印台区河长制办公室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凝聚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合力。2023年5月,部署开展了“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活动,聚焦流域农业面源污染、工业污染、城乡生活污染源头管控等问题,持续深化检察监督。与此同时,联合水务部门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巡河巡湖工作,随后就其中发现的河湖“四乱”问题召开公开听证会,广泛邀请区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人民监督员进行公开听证,各镇办负责人和水务部门代表同时参会。经过听证,依法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并在收到回复后及时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问题真正得到整改落实。

针对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印台区雨污分流不彻底、三个矿区污水处理站运行不正常这两件环保督察案件线索,印台区检察院采取上门简易听证的方式,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尽快完成雨污分流项目,通过三个矿区污水处理站竣工验收报告并投入使用,切实保护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整治河道污染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凝聚共识,齐头并进,希望检察机关和水务部门能够发挥好‘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河湖‘四乱’问题得到彻底整治。”听证员代表在听证会上发出殷殷期待。截至2023年年底,14.14公里雨污分流和排水管网建设任务圆满完成,全区38个排水管网错漏混接问题得到全面整改。

山中更添几许青绿

美好的生态环境离不开花、树、群莺等多重元素和谐共生。同理,治水也不能仅“治水”,还需要“治山”,因此,印台区检察院始终坚持系统观念,从黄河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更加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治水”的同时也“治山”,促进山水相依,源远流长。

印台区地跨两个地貌单元,矿产资源丰富,但部分矿山企业在露天开采过程中没有及时进行治理,形成了多处裸露的矿坑,周围的植被也遭到破坏,严重损害了当地山体生态环境。印台区检察院干警在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多次走访矿山企业,调查核实公益受损情况。

根据“谁开采、谁治理、谁修复”的原则,该院依法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矿山开采企业进行治理。矿山企业投入97.9万余元清理废渣、平整土地,挖方18300立方米,填方11000立方米,绿化土地13320平方米,播撒草籽约1000公斤,补植补栽树木1000余棵,针对修复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问题,采取覆盖防尘网、洒水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同时以该案的办理为契机,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同步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核查矿山企业采坑周边区域修复情况。督促包括涉案企业在内的三家矿山企业在治理过程中进一步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方案,设立区域标识牌、覆盖堆料、填埋矿坑,在最大限度内恢复生态环境。办案干警针对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回访,通过实地走访、询问、无人机拍摄等方式,与前期调查形成的问题清单进行逐一比对,销号处理,防止虚假整改及事后反弹回潮。针对补植覆绿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督促涉案企业及时管护,有效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植被修复等工作。该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千案展示”案例,获评陕西省检察机关“六五”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深化办案质效,扩大生态环境保护司法效果,该院结合某滥伐林木案被告人在涉案地点补植补栽油松树400余棵,成活率达90%以上等生态修复情况,联合区法院在辖区某直观山坡上设立全市首个“环境资源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示范点”。法检联合对已审结的某非法采矿案,滥伐、盗伐林木案的修复情况进行多次“回头看”,确保受损生态环境修复到位。

2023年8月,印台区检察院与印台区田长制办公室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促进土地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9月,联合区法院共同制定了《印台区人民法院、铜川市印台区检察院环境资源公益诉讼联动工作办法》,跨部门、多元化生态环境保护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过去裸露的矿山,如今披上了新绿装,满眼生机,美不胜收。”看着完成绿色蜕变的矿山,办案检察官由衷感到欣慰。

合力绘就生态画卷

黄河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加强黄河流域司法保障建设,组织开展黄河流域司法协作,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协同配合。

检察机关既要做到检察履职一盘棋,深化纵向、横向一体履职办案机制,也要融入黄河保护治理一盘棋,加强与其他执法机关协同配合,携手共护黄河安澜。

印台区检察院坚持构筑“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化多元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各项机制建设,努力凝聚生态环境保护最大合力。主动向区委、区人大汇报生态环境检察情况,争取有力支持。联合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印发《印台区“网格化管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广泛吸纳网格员加入公益保护。借力“外脑”提升办案效果,聘请22名“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检察办案,为生态环境保护出谋划策,选聘5名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担任检察官助理,协助解决办案专业性问题。2023年推动区人大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的决定》,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作用,推进区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

网格员、志愿者、检察官助理通过不同形式参与公益诉讼办案,逐步形成“公益诉讼+”的多层次办案模式。印台区检察院组织全区1300余名网格员参与线上、线下公益诉讼培训,网格员协助调查取证20余次,“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线索10余条,检察官助理提供法律咨询30余次,协助进行调查取证10余次,不定期组织同堂培训,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志合越山海,聚力共前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凝聚共识,协作配合。该院多次就农业面源污染、耕地保护、水行政执法等问题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联系,督促责任部门落实整改责任,协同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2023年3月成立了生态环境检察一体化办案团队,集中统一办理涉生态环境检察监督案件,全方位、多层次保护生态环境。

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黄河国家战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不仅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印台区检察院2021年以来,办理环境污染类案件12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4件,磋商15件,督促清理各类建筑生活垃圾600余吨,清理河道污染源30余处,针对210国道沿线洗车店非法取水、污水排放漆水河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6件,水源地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他们,用高质效检察履职,不断描绘着黄河流域生态治理新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