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普惠沃土 ”铜“绘转型蓝图 | 人民币假币相关知识

来源:铜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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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币假币的类型。

人民币假币分为伪造币和变造币两种类型。

变造币是指在真币的基础上,利用挖补、揭层、凃改、拼凑、移位、重印等多种方法制作,改变真币原形态的假币。

伪造币是指仿照真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采用各种手段制作的假币。

二、发现假币如何处理?

(1)误收假币,不应再使用,应上缴至公安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或银行业金融机构;

(2)看到别人大量持有假币,应劝其上缴或向公安机关报告;

(3)发现有人制造、买卖假币,应掌握证据,向公安机关报告。

三、哪些机构有权没收、收缴假币?

公安机关和中国人民银行有权没收假人民币,办理存取款和货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可以收缴假币。除以上单位,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没收和收缴假币。

四、假币被金融机构收缴时,应该注意啥?

(1)一定要注意收缴人员至少2人;

(2)假币始终不能离开你的视线范围;

(3)仔细观察,收缴人员必须在其监控设施监控范围内操作;

(4)收缴人员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

(5)收缴人员出具《假币收缴凭证》,并加盖收缴单位业务公章;

(6)接到收缴凭证时要仔细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五、对银行收缴假币异议该怎么办?

持有人可以自收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一般自受理鉴定开始15个工作日内出具《货币真伪鉴定书》。因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但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收缴单位或者被收缴人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