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 耀州区检察院保留“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命名

来源:铜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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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复核通过

耀州区检察院保留“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命名

近日,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复核结果公布,耀州区检察院保留“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命名。

近年来,耀州区检察院紧紧围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相关要求,“四大检察”齐发力,不断提升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水平。

坚持“双向保护”,构筑多渠道青少年权益保护新格局。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3人,严厉打击涉及未成年人性侵犯罪,确保办案质效;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坚持宽严相济,不批准逮捕4人,不起诉4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同时,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案内向案外延伸。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发现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实施救助,共发放救助金十余万元。

发挥检察职能,治理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社会顽疾。在办好涉未刑事案件的同时,紧盯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顽疾,加强源头治理,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份,推动宾馆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在校学生法治观念淡薄、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等问题解决。撰写的《耀州区涉未成年人性侵犯罪调查报告》得到了区委书记的批示,该调研成果落地转化为多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助推未成年人保护联动体系更加完善。

协同发力,以司法保护融入“六大保护”社会格局。认真落实最高检联合教育部印发的《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大力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工作。与耀州区民政局签订了《构建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框架协议》,明确了检察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委托观护帮教基地对不批准逮捕、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和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教育矫治。与耀州区妇联协作,成立了“家庭教育指导站”,由三名专业的心理辅导老师和三名具有多年办案经验的检察官组成,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开展教育指导,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通讯员 王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