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经济 · 促发展 | 截至11月底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9.12万元

来源:铜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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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全面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不断强化消费维权建设,深入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机制,多渠道畅通与消费者的信息互动,认真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全市消费者维权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截至11月底,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办理投诉举报案件4356件,投诉举报办结率89.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9.12万元。

聚焦主业抓落实。印发了《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暨放心消费工作要点》,明确本年度放心消费工作要点及各成员单位职责。转发了《陕西省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指导各区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办公室、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各成员单位学习贯彻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活动管理办法。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消费者权益保护业务在线培训和第二届全国市场监管12315技能大比武初赛。积极开展“三秦伴手礼”申报和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工作。

突出重点抓突破。深入开展了以“提振消费信心共享放心消费”为主题的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1800余份,组织55家企业、经营者参与现场集中宣传活动,现场参与群众达3100余人次。对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的同类型问题、同类型企业在我市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扎实做好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对2022年公告的7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进行授牌,今年共培育、公示市级示范单位5家,县级示范单位22家。开展流通领域消防产品、燃气灶、电磁炉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共抽检25批次,全部合格。

瞄准难点抓整治。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依法依规做好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通行停放、回收管理等环节监管工作,在全系统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建立台账指导经营者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制度,配合市公安局等部门每月一次对消防产品经销单位、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企业(门店)产品质量进行检查。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对我市流通领域消防产品等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灭火毯两批次,消防应急照明灯1批次,床上用品1批次,婴幼儿及儿童服装5批次,抽检结果全部合格。对12户消防器材经营企业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并及时录入系统。(通讯员 焦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