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推动科技自立自强

来源:铜川日报

20221104081833160-53-d1220.png_scale.png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推动科技自立自强

原晓康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充分保护知识产权是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条件。

一、科技自立自强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  

(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

马克思主义认为,科技是人类在生产实践中形成的符合客观规律的体系化认识成果。科技是生产力系统的重要要素,当科技为劳动者所掌握后,就物化为新的更高水平的生产工具和工艺流程,从而提高了生产效率,扩大了劳动的广度和深度,实现生产力的发展。因此,科学技术就是生产力,科学技术水平直接影响一个国家的生产力水平,科技发展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改革开放伊始,邓小平同志面对经济体制僵化、科技水平整体落后的实际,明确强调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加快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为我国迈上改革开放的强国之路提供了科学指引。

(二)应对瓶颈约束的正确选择

改革开放40余年来,我国从实际出发,一心一意谋发展,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取得举世瞩目的发展成绩。同时,也面临着耕地面积减少、人口红利下降、一些重要资源依赖进口、生态环境约束越来越紧等问题,单纯依靠资金和资源的投入、外来技术的引进等方式已亟待改善。坚持创新发展、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升是未来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要途径。

(三)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

回顾世界近代历史,以英国、德国、美国等为代表的当今发达国家都经历了“因科技大繁荣大发展而成为世界科技中心,随之成为世界新兴产业发展的领头者,进而成为新兴经济的领头者,最后成为世界经济强国”的历程。

18世纪的英国,以牛顿力学为代表的近代科学蓬勃发展带动了以蒸汽机发明为代表的新技术革命,引发钢铁冶炼、机械制造、铁路运输等新兴产业大发展,带动英国经济一马当先。19世纪的德国,以电磁学、热力学、化学等为代表的科学快速发展推动电力技术革命,引发电力、热工、化工等新兴产业大发展,带动德国经济超越英国。20世纪以来的美国,以量子力学、相对论为代表的科学快速发展,带动计算机、微电子、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大发展,带动美国经济后来居上。

主要发达国家大多是拥有先进的科技,凭借知识产权的壁垒,盘踞在产业发展链的顶端,享有巨大的超额利益。

(四)国际竞争的战略支点

目前我国在量子信息、地球和宇宙探测等基础科学研究方面,在光伏、新能源、语音和图像识别、5G通信、民用无人机等产业发展上,在磁悬浮列车、大型盾构机、大型桥梁、大型机场等交通基建领域已取得举世公认的成就,部分技术已经领先全球,这都是大国参与国际分工和进行国际竞争的底蕴所在。如何在竞争中超越,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我国必须紧紧抓住科技革命带来的革命性机遇,发挥新型举国体制助力科技自立自强的制度优势,抢占科技创新的制高点,在科技老赛道上追赶,在科技新赛道上抢先。

二、知识产权制度是科技发展的重要保障  

持续推进科技自立自强,一个重要基础在于形成全社会重视科技进步,鼓励科技创造,对科技成果的贡献者赋予知识产权有力保护的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培育和形成科技创新发展的社会沃土。知识产权制度,也称智慧财产权制度,就是赋予科技成果创造者(发明人、设计人、发现人及作者等)以一定的垄断权利及荣誉,以鼓励科技成果应用于社会生产生活的法律制度。

(一)专利促进科技成果产生应用

发明专利制度授予发明人在一定时期内对其发明成果拥有垄断权利。发明设计方案由权威机构审查认定,由政府授予专利权,专利权有期限,发明设计方案在专利文献公布,专利权人可以转让专利使用权。专利制度具有直接的推动科技成果应用的作用。产业革命从英国开始,不仅是因为近代科学引发的蒸汽机技术应用等发明创造,更重要的是因为英国国王颁布法令,在世界上率先建立了保护发明创造的专利制度。

专利制度使企业、科研机构、科学家等相关主体形成一条合作链条,企业注重科技进步,科研机构面向技术需求,科学家注重成果转化。

(二)注册商标促进科技成果产生应用

商标就是记号,注册商标就是注册记号,注册商标制度赋予注册商标持有人专有使用权。个人或法人申请某类商品注册商标,政府审查授予,商标权人独占使用并可以转让,他人不得仿冒。注册商标制度鼓励生产者生产高质量产品,创造良好声誉,获得更高回报。在注册商标制度保证下,以企业为代表的商标权人精心提升产品质量性能,使新技术新科技新材料快速应用,居民生活品质不断提升。

培育工匠精神不仅依靠企业文化教育工人悉心钻研技术,更依靠专利制度、注册商标制度等机制引导工人潜心钻研技术,实现产品迭代创新。

(三)知识产权促进基础科学研究

知识产权制度促进基础科学研究。基础研究是应用研究和重大技术创新的源头,通过揭示重大科学现象和规律,研究成果往往会开辟新的科技领域,引发颠覆性应用技术出现。我国通过自然科学奖等多种方式对科学发现予以表彰奖励。随着实践的发展,科学发现权必将促进基础科学研究的大发展。

各类知识产权都是以给予科技创新贡献者以一定的垄断权利,从而鼓励科技创新行为为基本内涵,知识产权制度成为激励科技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知识产权制度能够激励人们研究探索科技发明创造,主动申报科技发明创造,积极推广科技发明创造,借鉴集成科技发明创造,从而实现全社会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全社会科技水平不断提升。

三、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不断完善,得到迅速发展。2022年,我国国际专利申请量超过7万件,已连续4年位居世界首位,在国际知识产权组织的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中我国已位居第11位,科技成果在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出巨大作用。面对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水平的任务,需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高效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一)强化知识产权意识

强化科技意识。欧洲百科全书式的学者罗素曾经惊诧于美国的农场主种植蔬菜遇到问题寻找大学教授,大学教授面向农场蔬菜栽培做研究,面向农场主提交研究报告。这种合作体现了农场主运用科技的意识,也体现了植物学家推广科技的意识。我们今天仍然需要强化公众向科研机构和科学家寻求科技成果解决技术问题的意识,需要强化科学家面向企业生产技术难题时从而确定科研课题的意识。

强化运用知识产权意识。让科学家形成申报和推广知识产权成果的意识,让企业家在生产经营中形成使用知识产权成果的意识,让社会中介组织强化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的意识。

强化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把尊重科学、尊重人才、尊重发明创造具体细化为在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让全社会理解保护知识产权的意义,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危害,人人自觉抵制侵权盗版行为,形成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风尚。

(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拓展保护范围。在版权与商标权、地理标记权、专利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业秘密权基础上,随着科技新领域新业态新效用的拓展,人工智能、大数据、基因技术等新领域诸多科技成果不断涌现,发明创造者的知识产权意义上的权益亟待明确,应研究拓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合理范围,让保护范围随着科技创新领域的拓展而不断拓展。

完善法律规定。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几轮修订,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已经全面建立,但仍然存在需要继续完善的环节。如实践中存在的注册大量商标而较少使用商标,地理标志的专门保护法律规定不完善等问题,这些都需要在法律制定层面逐步解决。吸收民法典立法工作经验,逐步启动知识产权法法典编纂工作。

做好法律实施。针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形式多样的特点,完善政府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改善执法效果。针对知识产权纠纷,健全多元化解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调解、仲裁制度。针对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加强检察官、法官的知识产权业务培训,提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三)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按照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求,借鉴国外知识产权领域成熟经验,改进公共服务短板和不足,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水平。

科学规划引领。政府组织在制定科技发展规划、科技发展政策、支持科技发展项目等方面适度超前,科学谋划,提高引领水平。

完善服务清单。按照知识产权领域公共服务发展要求,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标准,提高服务水平。

提升代理水平。发展和监管专利代理、商标代理等知识产权事务代理机构,提升代理机构专业服务水平。

普及线上服务。建设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向网络延伸,实现网上申报、信息检索、交易转让、管理维护等功能,提高办事效率。

窗口向下延伸。按照扁平化的发展趋势,及时适度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和窗口向基层延伸,落实便民措施。

(四)加大扶持科技创新主体

科研成果转化为成熟的产品和工艺流程要经过中试和大试,国外统计数据表明研发投入分别约为小试费用的10倍和100倍,投资额巨大;中试和大试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据国外研究成功率一般是6‰左右,失败风险巨大;中试和大试通常也耗费更长时间;成果转化研究也需要更多既懂基础科学也熟悉车间生产和成本控制的人才。

扶持企业成为创新主体,让企业成为把科学技术成果应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通过税收、信贷政策扶持,引导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攻关、成果转化应用的主体。

扶持拥有核心竞争力、从事研发和制造高技术产品的科技型企业。让科技型企业成为推动科技成果应用的尖兵,积极落实财政补助,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等扶持政策,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

大力扶持小微型企业发展。发挥小微型企业拥有发明专利和核心技术,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优势,通过创业扶持孵化给小微型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给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支持帮助解决资金短缺问题,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优化经营环境。

支持创建驰名商标。创建驰名商标是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经验。驰名商标的认定,可以给科技创新主体的发展带来更大的机会与空间,积极申报驰名商标获得大范围的保护,更有利于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五)破解知识产权突出问题

激发转化活力。积极探索,逐步扩大科研人员对政府资助的科研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试点,逐步完善政策措施,激发科研院所转化科研成果的活力。

激活休眠成果。针对科技成果在论文中“休眠”、在专利文献中“休眠”的情况,探索通过丰富成果推介渠道、调整专利年费标准、调整专利保护期限等方式促进专利技术加快成果转让转化。

实行强制许可。在医药领域,为维护人民生命健康权益,依据知识产权法律和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规定,研究实施有关国外专利药品的强制许可,扩大应用科技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作者系中共铜川市委党校教学科研处处长、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