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科普知识

来源:铜川日报

一、服药用水有什么讲究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吃药要喝水,那么你知道正确的水量、水温和用什么水送服吗?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其中的门道吧!

(一)水量有讲究

1.宜不用水或仅需少量水送服的药物

保护胃黏膜的药物:胃黏膜保护剂如枸橼酸铋钾、果胶铋、硫糖铝等,服用药物后附着在消化道黏膜表面从而形成保护膜,为了避免保护膜被冲走,服药后1小时内尽量不要喝水。一些直接嚼服的药物,服用后不宜多喝水,以免破坏药物的保护层。

止咳药:如甘草合剂、止咳糖浆等药物,服药后使咽喉部被浸润,继而发挥作用,因此不宜多喝水,尤其不应喝热水。

舌下含服的药物:如硝酸甘油、麝香保心丸等药物,舌下含服后由舌下静脉直接吸收,故不需要喝水。

2.需要大量饮水的药物

抗菌药物:一些经肾脏排泄或肾毒性大的药物如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药物等需要大量饮水。浓度越高,肾脏的损害越大,通过多喝水使药物加以稀释,从而加速排泄,避免肾脏损害。

磺胺类药物:一些具有磺胺结构的药物如塞来昔布、柳氮磺吡啶等药物主要通过肾脏排泄,通过大量饮水加速药物排泄。

抗病毒药物:阿昔洛韦、泛昔洛韦等药物,主要经肾由肾小球滤过和肾小管分泌而排泄,大量饮水以免引起肾脏损害。

抗痛风药物:促进尿酸排泄的药物如苯溴马隆、别嘌醇,服药期间建议大量饮水,每天至少2000ml,必要时可以同时服用碱化尿液的药物,有利于尿酸排出体外。

双膦酸盐:此类药物对食管有刺激作用,须用200ml水送服,同时在服药后不宜立即平卧,保持上身直立不少于30分钟。

(二)水温有讲究

助消化类药物:含消化酶的药物不宜用热水送服,当水温超过70℃药物便会失效。

活疫苗类:为了避免疫苗失活,此类药物需要用凉开水送服。

维生素类:此类药物遇热易分解氧化从而失去药效。

二、小孩生病该如何用药

众所周知,儿童由于器官和组织发育还不成熟,抵抗力低,所以很容易生病。另一方面儿童又对药物反应非常敏感,用药稍有不慎就会产生严重不良反应。

在给儿童用药时一定要根据儿童生理上的特点来制定用药方案:

(一)不要随意给儿童用药,尤其是解热镇痛药和抗生素,非万不得已尽量不用,即便使用也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二)药物剂量一定要准确,许多药如抗生素、退烧药等都是根据儿童体重计算出来的,家长不要认为孩子的病还没好就随意加大使用剂量,或是不经医生检查就随意停药。

(三)用药时间和方法要听从医生安排,不同的病用药时间长短也不同。尤其是一些慢性病在用药剂量、疗程、方法等方面都有一定的讲究,在疾病的不同时期药物剂量也有一定的改变。

另外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对药物的反应也不尽相同,如新生儿、婴幼儿、学龄前儿童、学龄儿童及青春期儿童对药物的反应都会有一些差异。新生儿、婴幼儿期由于生长发育迅速,特别要密切注意药物是否通过不同机制影响儿童的正常生长发育;儿童期包括年龄从3~12岁学龄前儿童和学龄儿童,此时的儿童随着体内内分泌的改变,发育速度加快,第二性征开始出现,进入青春发育早期,因此对影响神经、骨骼发育和内分泌的药物特别敏感。

三、有些止咳药不可久服

含可待因成分的止咳药不能久服,可待因和吗啡都是从罂粟壳里提取出来的。如果长期滥用这类止咳药品,可引起依赖性和成瘾性,不恰当使用可能会导致一些不良反应,如极度嗜睡、意识混乱、呼吸抑制,甚至危及生命。

有些止咳药会明确标注可待因成分,但也有一些标注了罂粟壳、复方樟脑酊等成分的药品,也含有可待因、吗啡的类似成分,有类似的副作用。

2018年9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对含有可待因感冒药的说明书进行修改,“禁忌证”和“儿童用药”相关内容都修订为“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禁用”。

咳嗽不是病而是症状,是人体的一种自我保护反应。通过咳嗽的方式,可以将气管内的不适物(异物、细菌、病毒或痰液)排出体外。另外,如果咳嗽、有痰,应该与祛痰药合用,切不可单独用镇咳药止咳。

四、如何识别药品广告

虚假的药品广告可能延误病情甚至危及生命。广大公众识别药品广告的真实性是非常重要的。国家对药品广告宣传管理有严格的规定,我们要学会识别这些“药品”的真与假。

根据规定,药品广告要经药品监管部门审批,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后才能发布,广告上应有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xxxxxxxxx号)及广告批准号(x药广审(文)第xx号)。马路上散发的或塞到你家信箱里的药品广告,绝大多数是非法的,未经审查,不能相信。

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含有“根治”、“安全无副作用”、“疗效最佳”等绝对化的用语;也不得含有“国家级新药”、“最高科学,最新技术”等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暗示包治百病、适应所有症状等内容;不得含有治愈率、有效率及获奖的内容;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作证明的内容;也不得以儿童为广告诉求对象,不得使用“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承诺等内容;禁止出现有奖销售,让利销售、“某某指定产品”、“某某专用产品”等内容。

当您看到一则药品广告时,要辨别真假,除了注意上述问题外,还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cfda.gov.cn)中“数据查询”的“药品广告”栏目查询,还可以查看“违法广告公告”专栏查询违法广告。

五、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它不包括无意或故意的超剂量用药引起的反应以及用药不当引起的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是药品的固有属性,服用药品出现不良反应是正常现象。只要是药品,就有可能存在不良反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医嘱合理使用药品,可以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

六、服药时为什么不能饮酒

酒中含有乙醇。乙醇除了加速某些药物在体内的代谢转化,降低疗效外,也能诱发药品不良反应。长期饮酒可能引起肝功能损伤,影响肝脏对药物的代谢功能,使许多药品的不良反应增加。特别是服药时饮酒,可使消化道扩张,增加药物吸收,从而易引起不良反应。如服用巴比妥类药物时饮酒,则可增强巴比妥类药物的中枢抑制作用造成危害。头孢类抗菌药可影响乙醇代谢,出现双硫仑样反应,表现为面部潮红、头痛、眩晕、腹痛、恶心、呕吐、气促、心率加快、血压降低、嗜睡、幻觉。另外,有些药物能加重乙醇对人体的损伤。例如,雷尼替丁可减少胃液分泌,加重乙醇对胃黏膜的损害;甲硝唑可抑制乙醛脱氢酶的活性,加重乙醇的中毒反应。因此,服药时不宜饮酒。

七、中西药可以一起服用吗

正确的中西药结合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如果配伍不当,轻则降低疗效,重者出现不良反应或导致药源性疾病。例如,含有机酸的中药如果与碱性的复方氢氧化铝等西药合用,会发生酸碱中和,使两者均失去活性。

含有钙、镁、铁离子的中成药,如牛黄解毒片等,不宜与四环素等西药同用,否则会形成一种既难溶解又难吸收的化合物,降低药效。

复方川贝精片、枇杷膏等中药中含有麻黄碱成分,可提高心脏的收缩力,若与西药中的地高辛、洋地黄等同时服用,药效协同增强,可引发心律失常等不良反应。

因此,西药与中药需间隔1~2小时服用,尽量避免在药物吸收过程中两者发生相互作用。

八、如何处理过期药品

许多常用药基本上是每个家庭必备的,但药品不是食品,很多没吃完的、用量少的药,最后只能放到过期,一扔了之。可大多数人对于过期药的危害及处理并不了解。药品一旦过了有效期就成为劣药,不但达不到预期的疗效还可能分解出有害物质,加大药品的毒副作用,服用后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大多数药品过期后容易分解失效。因此对于过期的药品应坚决清理。

但是如果是随意丢弃,那么也容易被不法商贩重新包装重复销售、儿童捡拾引起药物中毒等恶性后果。如果对过期药品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用药安全、环境污染等社会问题。过期药品千万不可以丢到马桶或洗碗、洗脸的水槽,因为丢弃的药物会污染水源,造成环境破坏。比较适当的作法是毁形后密封好,再丢弃。 

处理过期药品的几种方式:

1.在我国,近几年常有企业和零售药店开展过期药品的回收活动。在一些社区,也曾定点设立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因此我们首选将过期药品送至回收点进行回收。

2.口服片剂、胶囊、颗粒剂、滴丸剂等过期药,不要整瓶或整盒扔掉,应该将剩余药丸从铝箔、药袋等包装取出,全部将药丸集中在密封袋里捣碎,然后混着生活垃圾一起处理。针剂注射液等最好将其中的液体倒出,装入密封袋中密封好后与生活垃圾一起处理。

3.眼药水、口服液等液体药物,把液体分别混入泥土后和生活垃圾一起处理。眼药膏等膏状药物,挤出来收集在信封内,封好后丢弃。

4.喷雾剂药品在户外空气流通较好的地方,避免接触明火,彻底排空丢掉。

九、药品过了有效期还能用吗

药品的有效期是指在药品规定保存的条件下保证药物质量的期限,是控制药品质量的指标之一。药品过期后会出现效价降低,毒性增加,对人体产生危害,因此对到达或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是不能再继续使用的。

药品的有效期应以药品包装说明上标明的有效期限为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药品有效期的表达方式通常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月、日用两位数表示。其具体标注格式为“有效期至XXXX年XX月”或者“有效期至XXXX年XX月XX日”;也可以用数字和其他符号表示为“有效期至XXXX.XX.”或者“有效期至XXXX/XX/XX”等,如2012年05月、2012年05月31日或2012.05、2012/05/31。

药品的有效期不是绝对的,是有条件限制的,这里指的条件就是药品的标签及说明书中所指明的贮存条件。每种药品的有效期是指在特定的贮存条件下能保存的时间,一旦贮存条件发生了改变,药品的有效期也就发生了变化。例如规定在冰箱中保存的药品若在常温下保存了,则有效期就会明显缩短。另外一旦药品拆开了盒子或打开了瓶盖等开始使用时,这类药品就应及时使用,不再适于长期保存了,因为这时的条件已不再符合制定有效期时的条件。比如一般眼药水的保质期是1年或2年,但是开封后,使用期限最好不要超过一个月。所以,消费者在使用药品时,应尽量做到打开了原包装的药品及时使用,否则,即使未到药品标注的有效期,药品也有可能失效变质。

十、如何分清药品有效期和使用期限

(一)什么是药品有效期和使用期限

药品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药品质量的期限。通常标注在药品外包装和标签上。

药品使用期限,具体的说就是药品开启后使用期限。它是指药品经打开使用后,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可以保持药品质量的期限。这个概念通常是针对多剂量包装药品。多剂量包装药品是指最小销售单元内含有多次给药剂量的药品,可多次取用,如瓶装药、大部分眼用制剂、鼻用制剂等,开启使用一段时间后仍会有剩余。而据文献报道,药品首次开启后,其原有的稳定性发生变化,需要在一定期限内使用,这个期限不同于药品有效期,而且通常短于药品有效期。

看到这里,大家肯定明白了,药品有效期≠使用期限。

(二)该怎么去看有效期和使用期限

先来了解一下药品有效期的几种表达方式,举例说明:

1.有效期至2020.09.08,是指该药品可用到2020年9月8日。

2.有效期至2020.09,是指该药品可以使用到2020年9月30日,也即9月的最后一天。

3.失效期2020.09,是指该药品可以使用到2020年8月31日。

需要注意的是,药品有效期有意义的两个前提条件是:1.药品未开启;2.药品按其规定条件下贮存。一旦药品开启使用,它们的稳定性就会有变化,是否可以正常使用,则需要看药品使用期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