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 7500余万元案款一次性执行到位!

“要是没有你们的努力,这笔资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收回,这可解决了我们的大难题!”9月28日上午,许某带着一面写有“情系百姓 公正执法 专业敬业 为民解忧”的锦旗来到铜川中院,向为他成功执行回案款7500余万元的执行一庭庭长徐伟和法官助理于光昭表示感谢。

一起执行标的逾7500万元的借贷纠纷案件,且看铜川中院的法官干警是如何做到一次性执结到位的。

被执行人子长某煤矿因筹备建设急需资金,于2019年3月向申请人许某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因某煤矿到期未偿还借款,许某经多次催要无果,无奈,许某于2021年6月一纸诉状将煤矿起诉至铜川中院。经铜川中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既然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按理说此案已尘埃落定,但被告迟迟未能按照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于是,许某于2022年6月向铜川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本息等7500余万元。

执行中,徐伟了解到被执行人正在煤矿筹备建设当中,而且还与多家企业有债务纠纷,该矿处于协商资产重组阶段。“如果采取强制执行查封煤矿设备资产的执行措施,势必影响煤矿的正常重组进程,甚至会导致煤矿重组失败,煤矿建设再次启动就会难上加难,该案就不能顺利执行,还会产生一系列新的矛盾纠纷。”徐伟感慨地说。与此同时,被执行人的多个银行账号均没有存款信息和资金往来,致使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一面是要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另一面又不能让企业发展因此陷入困境,如何找到二者的平衡,徐伟再次查看案卷寻找执行突破口。彬县某煤炭公司是该煤矿的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徐伟立即将彬县某煤炭公司账号予以冻结。彬县某煤炭公司以借款人在资产重组后将有偿还能力,到时由其自行偿还为由,表示暂时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冒着7月底8月初的酷暑,徐伟带着法官助理、书记员多次奔赴西安、延安,在不影响企业重组的前提下查封了被执行人的采矿权,了解合伙人在该矿投资份额现状,冻结了各合伙人在该矿的全部出资份额。

“该煤矿当时又以正在进行企业重组资金紧张为由,提出仅愿意履行一两千万的部分债务。若按照被执行人的意见履行,本案将来有可能不能得到全部清偿。”徐伟从企业长远发展依靠诚信经营以及法律权威性等方面再度向被执行人、担保人释法明理,督促他们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同时也考虑到企业发展长远利益,希望双方能够达到双赢。

期间,该企业重组成功,于9月8日一次性将案件款7500余万元转付至铜川中院案件款专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该案历经三个月,案款7500余万元一次性全部到账。被执行人企业重组没有因为法院的强制执行而受影响。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在较短的时间内全部得到实现,双方当事人都非常满意。”面对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徐伟欣慰地说。

面对千万元执行款,如何实现从“双输”到“双赢”?此案正是铜川中院践行助企、护企、暖企工作理念的一个缩影,也是全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在这起千万元标的执行案件中,铜川中院执行法官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谨慎、灵活运用执行措施,以稳企安商为己任,助力企业经济发展,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兼顾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赞扬,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记者 张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