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 市纪委监委助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入推进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把“惩腐打伞”同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持之以恒、坚定不移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主动拓宽线索渠道。通过全面排查、集中翻查、复查复核、自查倒查等方式,对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办理的问题线索回溯深挖,着力发现涉腐涉伞问题线索。聚焦未挖出腐败和“保护伞”的涉黑涉恶案件,联合政法机关共同分析研判案情,共同翻查复查案卷,深挖问题线索,做到翻查彻底、不留死角。

依纪依法从严惩处。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线索双向移送和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分析、案件通报、协同推进等工作机制,紧盯公安机关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运用纪检监察与公安“双专班”办案模式,实行纪法协同立案、协同督导。

坚持“三不”一体纵深推进。深化以案促改,坚持“惩、治、防”并举,严格落实“一案一整治”工作要求,对查处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逐案剖析案发原因,查找问题症结,通过制发提醒提示函、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通讯员 崔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