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 枝叶总关情】筑牢工伤保险“保护伞”“防护网”

伤有所救 伤有所助 伤有所偿

筑牢工伤保险“保护伞”“防护网”

本报记者 焦悦

“万科长,我原来那单位刚才把那45000元给我了!太感谢你们啦,要不是你们给我帮忙,我现在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7月8日,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科长万静接到一通特殊的电话,打电话的人叫王文锋,电话中他满是感激之情,激动得语无伦次。

王文锋是耀州区石柱镇人,2021年6月29号,他现在还记得那个日子,那天中午,在新区某实业有限公司当电工的王文锋开着电动车上班的途中遭遇了车祸,头部受伤住院,医疗费花了一河滩,谁知养好伤出院后,王文锋回去上班,却被单位要求辞职。“我明明是上班路上出的事,单位不管不问就算了,现在还落井下石。”王文锋气不过,找到了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要求单位给予赔偿。接待他的人正是万静,万静听了王文锋的情况,当即表示:“如果情况属实,你这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我们还要多方取证调查,但是你放心,一定会给你一个交代。”

送走王文锋,万静多方调查取证,了解清楚了事情的原委和情况,随即联系该公司,但是该公司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对工伤保险相关法律规定也一无所知,认为王文锋的受伤和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万静多次出面协调,讲事实,摆政策,普及法规,最终,该公司终于愿意调解。经多次斡旋,公司同意赔付王文锋误工费、伤残补助金等共计45000元。事情告一段落,万静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经过这件事,再找工作时的王文锋就特别注意有没有工伤保险。“现在我在榆林工作,找工作第一件事就是问有没有工伤保险,有了我才来的。”王文锋说。

“王文锋的事就是我市大多数农民工的现状。农民工大多在高风险行业工作,受到的职业危害风险大大高于其他行业的从业者,而他们大多又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维权意识差,劳动争议案件多,维权之路漫长,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往往无法享受工伤赔偿权益,大部分治疗康复费用由农民工自己承担,加重了自身负担,造成一定的家庭贫困。所以,我们越来越重视工伤保险的宣传工作,参保的人和企业越多,群众的利益才能最大程度得到保障。”市社会保险管理经办中心主任张红锁说。

“先参保,后开工。”“安全生产要牢记,工伤预防为前提。”“发生事故先别慌,工伤参保有保障。”今年以来,我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的身影闪现在企业、工地、社区、机关,通过“四进”模式将相关政策带到了企业生产一线,带到了市民朋友的身边,让他们明白参缴工伤保险好处多。

无独有偶,2020年9月2日,在铜川市某家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当环卫工的闫六梅也遭遇了一件糟心事。那天中午2点多,在新区秦岭小区门口打扫卫生的闫六梅被一辆车撞倒致左腿受伤,闫六梅的儿子到单位为她出面讨说法,但被单位未为闫六梅缴纳工伤保险而驳回。最终,经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出面协调,该公司赔付闫六梅9个月工资共计13500元。

“事情发生后,我们趁此机会为该公司普及法律,讲解政策,积极吸纳他们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最终,该公司也明白了缴纳工伤保险能极大地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为公司的职工全员缴纳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科工作人员王成告诉记者。

该公司负责人表示,缴纳工伤保险给他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员工能更安心地工作了,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帮助企业在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和安全管理措施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更提高了企业的品牌,在招工的时候吸引了很多的人群。

“今年,我们把宣传工作的重点放在了企业和用人单位的管理层,让他们充分知晓和理解工伤保险‘补偿、康复和预防’的功能,以及与商业保险的本质区别,切实解决了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认识上的不足和观念上的误区,强化了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意识。”张红锁说。

近年以来,我市工伤保险以全民参保计划和“尘肺病专项”行动等工作为重点,积极宣传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加强工伤预防和基金管理,及时落实并按时发放工伤职工保险待遇,不断提升工伤保险业务经办服务水平,以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出色地完成了工伤保险各项目标任务。随着工伤保险重要性的普及,越来越多群众的利益得到了保障。

伤有所救,伤有所助,伤有所偿。工伤保险的“保护伞”“防护网”作用不断得到强化,我市工伤保险事业在新的挑战和使命面前必定行而不辍,履践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