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州区人民法院办结6000万元诉讼保全案件

耀州区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发挥职能优势,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我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7月初,耀州区人民法院执结了市国资局控股企业的诉讼保全案件,现场查封仓库内近60000吨煤炭,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000万元,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5天前,天津某物流公司因欠下浙江某石油公司6000万元债务无法按期偿还,遂与江苏某电力燃料公司三方达成协议,约定将江苏某电力燃料公司所有的由天津某国际贸易公司保管的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某仓库的60000吨煤炭为天津某物流公司提供担保,并将煤炭货权转给浙江某石油公司。若天津某物流公司未按协议约定期限偿还债务,煤炭由浙江某石油公司自行处置。

浙江某石油公司称其余三家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赵某,为防止其在协议约定期间隐匿、转移财产,预防诉讼风险,遂向耀州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协议中约定的60000吨煤炭。

案件受理后,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雪梅立即组织主管院长、执行局长及民事主审法官进行研判,认真听取关于审判情况汇报,对执行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由审判、执行业务骨干组成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对执行流程进一步细化,并夯实了各自工作责任。7月20日,审判执行人员赴天津、唐山,踏上了执行征程。

执行人员一下高铁,便直奔江苏某电力燃料公司与天津某国际贸易公司位于天津的注册地,但两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某却迟迟不肯露面。经多方联系,赵某派两公司的法律顾问王某携带公司公章与执行人员接洽,执行人员依法向其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辨法析理,指出其若不按期偿还债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王某表示一定尽快与公司负责人联系,处理债务。

迫于法律威慑,赵某次日与申请人浙江某石油公司联系协商,承诺于两日内另从天津重新协调4000吨煤炭抵债500余万元,再尽快想办法处理剩余债务。申请人表示同意,看着一辆辆载满煤炭的车辆驶入申请人指定的货仓,申请人终于松了一口气,他拉着干警的手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待4000吨煤炭运输完毕,已是第四日中午,执行干警马不停蹄,来到天津某国际贸易公司保管60000吨煤炭的货仓,现场张贴封条、送达民事裁定书,查封剩余的近60000吨煤炭,并告知现场看管人员隐匿、转移财产将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两名看管人员表示配合法院执行。

7月底的天气格外炎热,在唐山市曹妃甸区某码头旁一露天的仓库内,几名法官和执行干警身着制服、头顶烈日、手持封条,现场查封了仓库内近60000吨煤炭,至此,涉案6000余万元的诉前保全案件顺利保全完毕。该案从立案到保全完毕横跨陕、津、冀三地1000多公里仅用了不到6天时间,通过快速高效的执行工作,为企业发展提供了优质的司法保障。(通讯员 李科锋 杜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