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人大监督作用 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的重要软实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就是提高综合竞争力。市人大常委会将《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要点,由常委会领导带队,组织部分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到6个“窗口”单位和7家企业,通过听取情况介绍、现场交流提问、查看相关资料等方式,实地检查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7月13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蔺红伟作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自《条例》实施以来,市人民政府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政策措施,在市场主体保护、改善市场环境、优化政务服务、加强监管执法和法治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3项创新做法在全省或全国推广,全市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和提升。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贯彻实施《条例》工作中,高度重视,审批程序持续简化、审批时限持续压缩,营商环境得到不断优化,有力促进了高质量全面转型发展。同时建议,要增强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服务意识,“打通”政务数据堡垒,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土地和水电路气讯等基本要素保障工作,推动企业投产达效;加大助企纾困政策宣传和落地,全力保护市场主体。

结合执法检查和审议情况,报告建议,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推进普法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持续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法规进机关、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努力营造更加浓厚的法治舆论氛围;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以“高质量项目建设推进年”为契机,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制定完善制度机制,着力优化市场环境、政务服务,助企纾困解难,不断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切实推进现代产业新城、幸福美丽铜川建设;要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健全常态化监管工作体制,着力提升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强化行政效能督察,建立健全企业、群众评价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记者 尤龙 通讯员 赵怡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