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绿”成为铜川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生态绿”成为铜川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本报记者 田易轩

7月5日,记者在“喜迎二十大,建功新铜川”系列发布会上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坚强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按照“治气降碳强服务守底线、增水净土护生态保红线”的工作思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绿”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坚持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大环保”格局,成立书记、市长任主任、组长的生态环保委员会和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签订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先后印发了《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编制了《铜川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颁布施行了《铜川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铜川市河道管理条例》和《铜川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建立完善了河长制、湖长制,压实压紧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实施“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推动行政处罚、刑事司法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有效衔接。

做好“加法”,打造洁净的天、清澈的水、安全的土。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以“抑尘、治源、减煤、控车、禁燃、增绿”为重点,实施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VOCS(挥发性有机物)源和生活源“五源共治”,2018年至2021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从235天增加到287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5.64下降至4.08,PM2.5浓度由50微克/立方米下降到36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浓度逐年降低;采取上工程、严监测、补基流等有效措施,投资12.65亿元实施漆水河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漆水河主管网改造及南北市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整治雨污混流问题172个,沿河散排口全部清零;石川河岔口断面水质由以前的地表水Ⅴ类改善到2021年的地表水III类,进入“优良”级别,水环境质量改善率在全国339个地市中排名第一。

全面完成重点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础信息采集,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89.8%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9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按照“边生产、边治理”的要求,连年开展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全市矿山地质环境累计恢复治理1.6万亩,其中历史遗留矿山累计恢复治理1.3万亩;植树造林118万亩,全民义务植树2300多万株,森林覆盖率达到48.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编制完成了2015至2020年6个年度的全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率先在全省火电、水泥、白灰重点排放领域编制完成了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了《铜川市重点行业碳排放现状及碳达峰预测报告》,为科学谋划“双碳”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做好“减法”,服务企业出实招。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运输结构持续优化,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压减水泥产能25万吨,拆除16万吨电解铝生产线,关闭压减煤炭产能90万吨,整治“散乱污”企业263家;拆改燃煤锅炉1258台,散煤治理12.69万户;淘汰高排放老旧车辆7691辆,编码非道路移动机械1653辆。2013年以来,全市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完成了45个大气减排项目,实施了30个水环境减排项目,完成了139个畜禽养殖粪污治理项目。

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全方位构建环境监测、网格化监控、生态环境大数据、智慧环保监管体系,在全省率先建成了“铜川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大数据管理平台”,依托智慧环保平台,由传统的“人海战术”执法监管模式,转变为“线上千里眼监控、线下网格员联动”的环境监管模式,形成了市、区县、乡镇、村4级网格化监管体系。2017年以来,累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204起,其中实施配套办法案件259起,共计处罚金额6476万元。以改促治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6轮次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交办的469个信访问题全部办结,92个反馈问题整改到位,3个问题整改工作被列为全省正面典型。

抓试点示范,促全面转型。党的十八大以来,铜川市被确定为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入选全国首批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试点区,入选全国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列为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市等。通过试点示范,我市统筹协调,以项目为引领,解决了一大批生态环境领域难点重点问题,打造了铜川样板,形成了铜川经验。先后命名为中国循环经济十佳绿色发展城市,连续4年入选“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荣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践行生态文明发展优秀城市等。

展望“十四五”,生态环保工作坚持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环保督察为抓手,将紧紧围绕“一示范四高地”,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场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水环境和生态保护,重点行业整治,环境安全等五大领域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以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全面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