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全面开启湿地保护工作新篇章

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已于6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进入了法治化轨道的新阶段,也必将开启铜川湿地保护新篇章。

湿地系统是地球生态系统的珍贵自然资源,同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在维护生物多样性,维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系统功能,被形象地喻为“地球之肾”。依法保护湿地,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生存福祉。

近年来,市林业局全面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积极开展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一是规范湿地保护管理。编制印发了《铜川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铜川市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加强湿地公园规范化建设,先后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违建别墅排查等,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湿地公园有效管理。二是加强常态化巡查巡护。落实“河湖长制”,坚持每月巡查巡护重要湿地,对湿地保护设施以及受保护湿地范围内“乱堆、乱建、乱采、乱占、乱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三是强化湿地科普宣教。围绕“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生物多样性日”等生态节日,精心策划组织生态科普宣传活动,公众湿地保护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持续增强。目前,已有的三个国家湿地公园中,铜川赵氏河国家湿地公园已正式挂牌,宜君县福地湖和耀州区沮河国家级湿地公园试点建设有力推进。全市各类型湿地总面积5940.25公顷,受保护面积2780.39公顷,湿地保护率46.8%。

据悉,我市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为契机,全面开启湿地保护工作新篇章,依法开展湿地保护管理,加大退化湿地修复,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湿地面积达到10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到60%以上。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全面提高,湿地生态功能和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为实现铜川生态空间治理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产业新城,幸福美丽铜川贡献林业力量。 (通讯员 司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