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治理 打造平安铜川】“家事”也是“国事”,我们该如何依法带娃

《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近半年——

“家事”也是“国事”,我们该如何依法带娃

本报记者 张欢欢

司法新举措 新华社发 徐骏作

今年1月1日,我国首部针对家庭教育的专门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这是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后,又一部教育领域的重磅法规。在已有法律重点解决学校教育、社会教育问题的基础上,这部法律聚焦父母等监护人的职责,着力解决家庭教育问题。

如今这部法律已经正式实施5个多月,“依法带娃”,家长履行得怎么样?学校如何促进家庭教育?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部分家长、教师和法律工作者。

家长:认真学习,依法带娃

“家庭教育是孩子的第一课堂,家庭教育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孩子的健康成长。如何教育好孩子是我一直探索的,当然其中也有迷茫,而《家庭教育促进法》像是一场及时雨,告诉我应该如何依法合理地教育孩子。”新区阳光小学学生家长赵媛告诉记者。

“《家庭教育促进法》里提到要‘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我们一家就经常利用周末带孩子去打卡各种博物馆、去爬山锻炼,大家都很开心,也很有收获。”北街小学学生家长宋侨丽说,孩子现在上五年级,自从“双减”政策实施后,给了亲子教育更多时间,可以更好地陪伴孩子健康成长。

记者在随机采访时,不少家长表示将认真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科学地依法带娃。“现在大部分的家长平时只是关注孩子学习成绩,对培养孩子的阳光性格、健康心理等比较忽视,到最后很多家长的主要精力是用在与孩子的不良个性做斗争上,从穿衣到吃饭,从性格拖沓至注意力不集中等等,产生一系列无奈而又现实的问题。如果家长提前学习教育之法,孩子的成长就会少走一些弯路。”赵媛表示,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氛围和谐,父母情绪稳定,才是孩子的“加油站”。在日常生活中通过言传身教教育孩子礼貌待人,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平日培养孩子的各种兴趣爱好,经常带孩子参加有益的活动,假期带孩子外出旅游增长见识;平日生活中培养孩子勤俭节约、热爱劳动、尊老爱幼等良好品质。

学校:家校共育,孩子受益

“我经常听到有家长吐槽,现在的孩子‘玻璃心’,但那些家长并不知道现在的孩子有着更高的精神需求,同时也承担着更大的学习压力,而不恰当的家庭教育方式则会让他们的情绪出口越来越少。”杨娟是耀州区北街小学的德育副校长、高级教师,也是陕西省高级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丰富的一线教育经历与心理咨询经验让她深刻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促进法》指引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如何成为合格家长,在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时及时纠偏;同时发挥国家、社会的支持协助作用,构建坚实的实施保障,实现了与有关法律的衔接协同,共同推动形成家校社共育教育生态。”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非常及时。”铜川高新实验学校教师田甜认为,在“双减”政策落实的当下,孩子们课外负担轻了、作业量少了,让很多教育时间回归到了家庭中,家长们与孩子有了更多相处的时间。有的家长可能会高兴,有的家长也可能会感到迷茫。如何更有效地进行科学教养,就需要一部法律进行干预和指导。“它明确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界限,也让家长明确了家庭教育责任意识。”田甜说,当学校、家长、社会各负其责,并充分联合起来,就能让孩子真正实现学习、放松两不误,快乐成长。

印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孙哲哲同时也担任着印台区城关小学的法制副校长,从近年来所办案件中他总结发现,未成年人的问题大多数情况是他们成长环境和成长经历的映射,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性格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意味着将家庭教育纳入了法治轨道,体现了国家对家庭教育的重视。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存在问题的,可以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问题青少年的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依法带娃’。”

法官:依法带娃,用爱相伴

张某与李某婚后生育一女,现未成年,双方因家庭生活琐事及经济纠纷发生矛盾,张某负气离家出走。李某将孩子带去父母家,由孩子的爷爷奶奶长期照顾。后张某起诉离婚,并要求抚养孩子,由李某负担抚养费。李某表示不同意离婚。双方在分居期间,家庭教育严重缺位,已经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

“在这个案子中,张某和李某作为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不利于未成年孩子的健康成长。法院故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要求双方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和家庭教育责任。”铜川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郭玉荣表示,在处理离婚案件时,抚养权主体虽是父母的权利,但权利内容却围绕孩子展开。从孩子的权益保障视角看,其更需要父母之爱,如果是多子女家庭,还需要手足之情。要尽量以孩子权益最大化保障为中心,将孩子因父母离婚而造成的伤害降至最低。父母双方无论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或离异,都应当确保孩子安稳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以及健康的身心发展,多与孩子沟通交流,让孩子享受到正常的家庭关爱。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法治保障,让我们全社会共同重视支持家庭教育,提升家长‘依法带娃’‘科学育娃’的能力,共同做好孩子成长路上的引路人。”郭玉荣呼吁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