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扎实推进八项重点工作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以更大力度开展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八项重点工作,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夯实基础。

推进村庄清洁由“清”向“治”拓展。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爱国卫生运动等,组织动员广大群众持续开展大扫除、大整治、大清洁,净化美化村容村貌。结合全市国卫复审和国家文明城市成效巩固提升工作,各区县立足不同基础条件,以日常保洁为重点,突出“八清一改”,聚焦城乡结合部、村际联结处、渠河道岸边、高架路桥下等容易形成卫生死角和盲区、易造成监管缺位的地方,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整体提升村容村貌。开展好村庄清洁节日战特色战,广泛发动群众,有组织地开展村庄清洁专项行动,实现干部带头干向农民群众自觉干转变、村庄面貌由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进一步完善村庄保洁长效机制建设,各区县把村庄保洁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保洁员工资按时发放,镇村健全落实“门前三包”、网格化管理、城乡一体化保洁等制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教育引导和约束作用,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通过多种教育宣传活动,普及卫生健康和疫病防控知识,引导农民群众进一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积极开展美丽庭院、文明家庭、环境卫生红黑榜等评比创建活动,营造整治氛围。

农村厕所革命扎实推进“改”和“用”。以“实用”为根本,实施整村推进、“首厕过关制”试点(宜君县)和后期管护示范区项目(耀州区)建设,全市将新建农村户厕4600座以上,每个区县建成厕所粪污有效处理点1处;鼓励新建户厕入户进院,引导新改水冲式厕所入室进屋,分类有序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对照摸排的2013年以来利用各级财政支持改造的农村问题户厕台账,将于2022年底前全面整改完成剩余的1079座,同时完成1042座其它问题厕所。建立健全农村改厕后续长效管护机制,完善智能化信息管护平台。每个乡镇建设1个厕所维护服务站,完成“厕所革命”整村推进任务的每个行政村建设1个维护服务点,配备完善粪污清掏转运设施设备;高质量完成问题厕所排查整改任务,统筹做好科学管护、长效运行,做到“厕所改得好、群众用得好”。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突出“管”和“用”。按照“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分区分类、简便实用”原则,指导各区县完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重点抓好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城乡接合部、水源保护区和旅游风景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对靠近城镇、有条件的村生活污水就近接入城镇污水管网;人口稀少、居住分散、地处偏远的村庄以资源化利用为主。开展治理成效评估,今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4%。巩固全市农村无黑臭水体整治成效,重点整治群众反映的污水乱流现象,及时纳入监管清单并实施整治。开展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调查摸底,确保建成设施正常运行。

农村生活垃圾全面落实“收”和“治”。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在中心村建设垃圾分类设施(屋),偏远地区的村建设简易堆肥间、发酵池等生物处理技术试点示范。 

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采用“户分类、村收集、区县处理”模式,镇办负责转运、区县重点解决末端处理模式。到今年底,全市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在90%以上。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查漏补缺提升水平。继续实施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动态监测建制村通硬化路、通客车情况。全面试行推广农村公路“路长制”,抓好设施管护和路域环境整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及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减少小型分散供水人口数量。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扎实落实“河长制”职责,加快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统筹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农村道路、农村电力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短板弱项。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加快清洁取暖,推动天然气不断向农村延伸。

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达到新水平。规范废旧农膜、果园反光膜回收处理,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全面落实《农膜管理办法》规定,落实农户责任、制定废旧农膜、反光膜回收利用激励政策,加强农膜销售、使用、回收、再利用等环节全链条监管。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区(县)政府要积极培育一批秸秆收储企业,镇村宣传引导群众,农业农村部门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利用台账,持续做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以示范场建设为抓手,提高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处理效果,因地制宜推广“果蔬菜园牧”种养模式,加快构建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新方式,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3%,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已达到了100%。

突出重点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市人居办要强化日常工作调度,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督促推进,联合新闻媒体进行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督促整改、实行销号。按季度分片区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现场推进会。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县(区),在安排各级财政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

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和平台,深入开展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农村人居环境的良好氛围。持续推进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以“美丽中国·青春行动”为牵引,广泛动员青年志愿者走进乡村,开展环境清洁等活动,积极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推动“五美庭院”建设提质扩面。在全省培育创建10个市级“五美庭院”示范村、50个省级示范户。(记者 董唯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