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铜开展《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领域专项法治督察

4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青带队,来铜开展《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和物业管理领域专项法治督察。市委书记樊维斌、市长郝光耀参加有关活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魏四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蔺红伟、邓亚丽,副市长杨磊一同检查。

检查组围绕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在社区物业工作中的发挥、部门单位法律责任落实、业委会物管会成立及运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服务合同、物业公用设施从事经营活动收益管理、老旧小区居民自治和改造等六个方面,先后深入王益区育才小区、光明社区,新区铁诺小区、铜煤绣园一号小区、海林御苑小区等点位进行实地检查,并与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有关人员及居民代表进行了互动交流。

郭青指出,物业管理既是重要的民生工作,也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推动老旧小区改造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小区管理服务水平。要将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打造“红色物业”,推进各类机构有机衔接、良性互动、同向发力。要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积极推动业主自治组织建立,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推动我省物业行业健康发展和服务水平优化提升,让更多群众享受更优质的物业服务。(记者 王旭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