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在全省推广

 4月18日,记者从市营商办了解到,日前,省发展改革委印发《2022年第一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总结提炼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惠企政策兑现等20个方面、36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其中,我市政企互通数字赋能用电报装;创新创贷机制支持创业;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3项案例入选全省2022年第一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入选数量居全省第三。

政企互通数字赋能用电报装

推进线上服务渠道融合。市供电公司将“网上国网”接口嵌入“铜城办”APP,用户可通过登录“铜城办”APP点击“网上国网”模块进行办电、电量电费查询、公示信息查询等多项业务。

推进项目信息线上传递。在供电服务指挥平台搭建“政企工单”模块,线上获取市工改系统项目立项信息,根据项目位置转派属地供电单位,超前开展项目用电需求对接,完成项目打标入库,支撑电网规划、配套工程、线路迁改、综合能源等业务提前开展,实现项目需求超前响应,提升公司供电服务质效。

推进“房产+供电”联合过户。针对电力过户业务办理流程、客户个人信息更改、“供电+能效服务”等基础业务和新型电力服务对房产交易中心窗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客户在办理房产过户时可一并办理电力过户。

创新创贷机制支持创业

我市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作用,支持就业能力强的小微企业、重点群体创业,加速创业创新带动释放就业潜力。

提高贴息额度。出台《关于积极应对疫情进一步促进返乡人员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文件,将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额度由300万元提高至500万元,超出300万元部分的贴息资金由市、区(县)财政部门按照1:1的分担比例直接拨付。

优化办事流程。线上线下同时受理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全市创业贷款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全部实现合署办公,推进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最多跑一次”“一厅式办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承诺办理时间为15个工作日,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承诺时间为1个季度。

更新担保要求。对铜川籍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免除反担保要求,采取个人信用担保的方式,享受3年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合伙创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无息贷款。

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我市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采取系列措施优化政府采购环境,进一步降低了参与政府采购的门槛,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放”出活力,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采购活动。一是清除不合理限制条件和流程。全面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细化采购活动执行要求,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完善对供应商的利益损害赔偿和补偿机制。二是优化政府采购交易方式。及时公示采购信息,推进全流程电子化,通过在线发布采购公告、提供采购文件。鼓励社会代理机构通过电子开评标系统开展业务,提高政府采购执行效率。三是取消政府投标保证金。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一律免收投标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或提供,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责任。同时,积极探索根据项目特点、中小微企业诚信情况等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进一步激发政府采购市场活力。

“管”出公平,增强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度。一是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财政部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提供的政府采购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及时、完整、准确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方便市场主体免费获取、查询,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便捷、准确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权利。二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年度采购意向随部门预算一并公开,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不含涉密项目)均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开采购意向。年度内新增采购项目,至少在公开采购前30日进行意向公开。三是加强政府采购信用记录及运用。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诚信与评价系统对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信用评价及失信行为记录。

“服”出便利,激发政府采购市场活力。一是压缩采购时限加快采购进度。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二是组织做好项目履约验收服务。鼓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代理机构验收。对于采购人与使用人、服务对象分离的采购项目,邀请实际使用人、服务对象参与验收。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并将项目验收报告在平台公示备案。三是积极运用政策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优惠评审、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同时,在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通知书中告知供应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和融资渠道,为供应商融资提供便利。

市营商办主任刘涛表示,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聚焦短板弱项,大力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举措,不断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为全市高质量全面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接下来,我市将继续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推出创新改革举措,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进一步推动全市高质量全面转型发展。(记者 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