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去年以来,我市不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着力打好“组合拳”,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通畅,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消费者“幸福感”得到不断提升。

根据“全国12315互联网投诉举报平台”数据统计,2021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2545件,其中咨询141件,回复率100%;投诉1918件,办结1627件,办结率85%;举报486件,办结427件,办结率87.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69.5404万元,与2021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29倍。

2021年,全市共受理投诉类1918件,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了31%,其中商品类投诉881件,与2021年同期相比上升了61.4%,服务类投诉713件,与2020年同期相比上升了33%。全市投诉类前三位的分别是:售后服务类、质量、合同。受理咨询类141件,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2.6%。主要类别集中在:法律法规咨询类、非市场监管系统类、投诉举报处理类、价格监督类、食品监管类。咨询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商品“三包”规定及消费维权相关政策或问题、非市场监管领域维权问题、查询投诉举报件进展及处理情况。共受理举报类486件,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5%。其中,广告违法行为举报位居第一,反映的主要问题为:部分商家使用“必备”“零糖零脂”“国际大牌”“最好”“最快”等夸大或绝对化用语进行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等。价格违法行为举报位列第二,增幅较大。反映的主要问题为:价格涨幅较大、未明码标价,实际收取的价款与标价不符等。

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各相关部门结合业务工作,深入学习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食品安全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强化干部队伍法治教育培训,将法治教育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执法、管理、服务工作的全过程。不断提高在实际工作中用法执法水平。

纵深推进放心消费创建。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为重要抓手,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为重要平台,围绕提升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努力发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在激发消费活力、释放消费潜力方面的作用,以“消费安全放心、消费质量放心、消费服务放心、消费价格放心、消费维权放心”为重点进行培育,引导经营者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

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认真梳理分析投诉举报数据,结合统计分析报告中反映的预付式消费、食品安全、汽车消费等行业领域投诉热点问题,加强协同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向市场主体、消费者和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普及。将消费侵权多发、易发行业纳入“诉转案”工作重点,重拳打击霸王条款、欺诈消费、虚假宣传、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力争通过查办一起(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

大力加强ODR机制建设。认真践行社会共治理念,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要求,引导广大群众和经营户充分认识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的作用和意义。大力推进全国12315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ODR)建设,建立健全ODR直通车制度,推动企业积极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促进消费纠纷的高效快捷处理。

提升12315热线快速办结率。坚持立接立转原则,当日受理、当日转办。通过定期通报、督查等方式,对每个分流的投诉举报,专人跟踪跟进,快办快结,切实提高投诉举报热线的“接通率”和“办结率”,对转办的举报按规定限期核查,提高举报“核查率”。对办理进度较慢的投诉举报,及时分析原因,确保所有投诉举报件限时办结。(记者 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