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州区法院为农民工追讨欠薪

日前,耀州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来到耀州区石柱镇孝慈村,为刘清全等17名申请执行人送来执行回的工资等28万余元。

刘清全、张卫锋等系耀州区石柱镇、孙塬镇村民,近年来为耀州区某煤矿运送煤炭等物资,该矿欠其工资、运费等28万余元。经多次催要,该矿以种种理由搪塞拒不付款。无奈,这17名农民工诉至法院。

涉民生案件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案件,事关人民群众基本生产生活需要,是人民法院的工作重点。耀州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由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王兴平为组长,成立专班。由于市场原因及疫情影响,该矿歇业多时。经过网络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法定代表人避而不见,案件执行无法推进。2月28日上午,有群众举报:该矿法定代表人郭某某现身该矿。执行人员赶到矿区,郭某某再次逃跑。执行人员随即查封该矿装载机二台,并限令其3月2日前履行义务,否则依法拍卖。迫于压力,该矿在3月1日履行了4万元。经查,该矿在耀州区某管理部门有部分风险抵押金,执行人员马不停蹄,在第二天又去找了有关负责人,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告知了该系列案件的重要性,督促其依法履行协助义务。3月3日下午5点,案件款如数汇入至耀州区人民法院账户。考虑到这17个申请人大多居住在乡村,交通不便,来法院领钱有困难,次日一大早,执行人员就赶到村委会,召开涉农民工工资集中兑付现场会,为17名农民工集中发放工资283561元。

案款发放现场,执行干警有条不紊,逐一核对当事人信息,办理领款手续,28万余元工资款全数发放到申请人手中。领到工资款的农民工喜不自胜,70岁的刘清全老人握着执行人员的手说:“钱虽不多,但是我的救命钱,感谢法院,感谢王法官。”在下一步工作中,耀州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聚焦广大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执行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用工作业绩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通讯员 杨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