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强化举措做好医保民生服务保障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各项工作,市医保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统一安排部署,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履职尽责,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医保民生服务保障,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平稳运行。

提高政治站位,做实做细做好医疗保障各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平稳运行的复杂严峻形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作为,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疫情防控中来,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实做细做好医疗保障各项工作。

优化经办服务,推动落实医保业务“不见面”办理。积极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延期办”等非接触式办理方式,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远程办公”模式,对各项医保经办业务实施“不见面”办理,实行容缺受理和事后补交材料,在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流动情况下,确保参保人员疫情期间各项医保待遇不受影响。加强经办服务事项优化归并,不断拓展完善“不见面”办理渠道,及时制定出台疫情防控期间“不见面”办理流程规范,最大限度释放医保公共服务效能,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医保经办业务不停不断、规范有序、有力有效。

强化兜底保障,做好重点特殊人群的就医保障。对孕产妇、儿童、新生儿等重点人群开通医保“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优先处理,确保参保办理、待遇审批、结算支付等医保服务畅通便捷。对血液透析、移植后抗排异治疗、门诊放化疗等定期治疗患者延长备案有效期,上传诊疗计划周期放宽至3个月。对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药品的用药管理实行“长处方”的医保报销政策,根据病情需要长期处方量最长到3个月。

加强资金调度,全面落实两个“确保”要求。进一步加强医保资金调度分拨,加快结算审核,切实缓解疫情期间医药机构的资金垫付压力和工作压力。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系统数据先行支付预付金,待疫情防控趋缓后及时清算,针对承担疫情救治的定点医疗机构另外预拨部分疫情救治专项资金,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记者 杨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