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州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司法警察工作

司法警察是具有国家刑事法律强制力的司法武装力量,在检察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性、司法性、行政性、辅助性、制约性、武装强制性等特点,是法律监督权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随着检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新形势下司法警察职能定位、履职的内容和方式发生重大变化,耀州区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紧跟改革步伐,转变司法职能,走上了符合检察工作实际的发展之路,为耀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创新司法警察编队管理新模式。严格的组织建设和组织纪律是司法警察队伍能打仗、打胜仗的根本保证,耀州区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强法警编队统一管理,探索组建以在编司法警察为核心、聘用制辅警为主体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警队伍。根据“专业分工,职能归位”的要求,实行分工负责制,将法警大队的装备管理、警衔管理、教育培训和职能等工作合理分配,进一步明确法警的工作职能,遇有重大事件、警务活动及工作任务由法警大队灵活调配。

加强司法警察岗位练兵新力度。加强司法警察队伍的业务培训,是提高其战斗力的根本途径,是提高法警素质的根本保障。耀州区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在培训方式上,始终贯彻“科技强警”的方针,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定期组织专业性技能比赛,强化警务装备。注重培训方式的改革,实现由“单一型”培训向“复合型”培训转变,努力做到把实际操作与理论学习结合起来,基础训练与应用训练结合起来,有效提高司法警察实战能力。组织法警参加省、市、区各项业务培训,确保人人在实战中成长、在培训中收获、在考核中达标。

探索司法警察履行职责新途径。耀州区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积极探索创新司法警察工作保障检察监督办案的新途径、新方法,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内容、积累经验,真正实现与检察主责主业的深度融合。一是及时调整服务重心,为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重大刑事申诉案件的调查取证提供警务保障。协助民行、监所、批捕、公诉等各条线检察官开展调查取证和自行侦查工作,建立违法线索调查配合机制,明确调查核实过程中司法警察介入的节点、要求和程序,以及保障的内容和重点,明确由司法警察承担事务性工作和安全保障工作,为检察官节省时间精力专心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供支持。二是为公益诉讼提供警务保障。迅速转变观念,积极尝试配合民行检察部门紧扣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发生的案件,协助检察官开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调查取证、协助跟踪问效、送达法律文书等工作,派专人学习无人机操作技术辅助公益诉讼现场勘验,法警大队的职责有了新的拓展。三是为公开审查听证、公开宣告提供警务保障。随着公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日益增多,诉前会议、信访案件终结性公开审查等也会相应增多,检察官开展公开审查任务不断增加,耀州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按照公开审查的基本要求,科学明确司法警察工作全面融入公开审查活动的范围、条件、标准、流程和规范,将其固化成为司法警察常态履职的新任务。(通讯员 陈双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