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自国务院颁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政策要求,全面优化行政审批涉及评审评估等委托中介服务工作机制,在全省各地市之中率先将评审评估费用列入部门专项预算,以机制和资金的双重保障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严格按照划转事项紧密结合行政审批的职责权限,逐一对照不同行业的法律法规和中省相关政策,细致梳理行政审批评审、评估等委托中介服务的规定和要求,对无明确规定或依据不清的事项,坚决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予以取消。目前,通过流程再造已累计减少二十余项“工作惯性”式的评审评估环节。

强化中介服务的法律法规依据,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审批过程中必须进行评审评估的,细化分解中介服务种类,反复研究论证中介服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制定并印发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评审评估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16类中介服务和48个具体评审评估事项,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特种设备、食品生产、教育、卫生、交通、水利等行业。通过清单严格控制行政审批评审评估范围,减少不必要和重复评审评估,确保清单之外无评审。

加大对评审评估中介服务的过程控制。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进一步简化评审流程,提高效率,对确需评审评估的事项,按照“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有评审评估的申报主体减免费用,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自行承担费用,切实减轻市场主体的成本负担。据不完全统计,自2020年以来已累计向各类市场主体减免评审评估费用已超过200万元。

提升评审评估的效能。对技术简单但必须评审的事项,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自行组织专家限期完成;对技术要求专业程度较高,通过第三方评审评估服务机构限期完成。本着节约资金的原则,大幅压减第三方评审评估服务事项,数量严格控制在15项以内,第三方评审评估服务比例控制在所有事项的30%以内。(通讯员 袁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