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我市发出首份督促保护令

近日,王益区人民检察院针对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就其监护人监护职责缺位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系全市检察机关首份督促监护令。

王益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发现涉案未成年人作案时才刚满14周岁,其跟随父母长期在外地生活上学,父母因工作原因,不重视孩子的学习、交友和心理情况,监护教育职责缺位,导致孩子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为有效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承办检察官结合个案实际,通过谈话、听证会等方式,积极探索解决该案涉及的异地帮教等问题,与公安机关、就读学校共同制定教育矫治措施。检察官还对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教导职责,及时了解孩子思想状况,加强心理辅导,让孩子感受家庭温暖,自觉接受教育,促进健全人格的养成,提高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培养良好行为习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通过督促监护和劝诫,该未成年人的父母意识到因自己的监护职责缺位造成的严重后果,当即表示,今后一定会加强对孩子的日常关心和监管,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积极配合做好管教帮护,促进孩子健康快乐成长。(通讯员 雷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