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出台

学校划片招生 生源就近入学

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出台

近日,市教育局发布全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政策。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更加明确、更加严格,坚持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的思想导向更加明确。

扩充城镇资源增加学位供给

根据《铜川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凡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各区(县)要强化政府法定责任,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严厉查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切实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各区(县)要加快推进城镇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建设,扩充城镇教育资源,有效增加学位供给。全面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群众认可的“家门口好学校”,引导学生就近入学,缓解城镇学校入学压力。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坚持“网格化、全覆盖、无盲点、便利性”原则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合理划分学区。学区划分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各区(县)要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明确入学登记,规范新生录取程序。全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同步报名。每名学生只能在学区内一所学校登记,严禁空占学位。回户籍地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由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入学保障工作。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审批地招生学位有余额的,可以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不得跨市域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起始年级不出现大班额

各区(县)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阳光招生,着力化解大班额,坚持杜绝增量,积极化解存量,起始年级不出现大班额,现有大班额学校一律禁止接收转学生,持续巩固义务教育大班额化解成果,确保2021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占比控制在2%以下。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借读、空挂学籍跨校就读,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不得跨校流动。

各义务教育学校严格落实“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规定,重点加强小升初学生学籍续接及异动学生学籍审核和管理,依规按时办理电子学籍转接手续,学校不得违规接收转学学生,杜绝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业务办理不及时等问题。

严禁变相“掐尖”选生源

加强政策宣传。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名、宣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记者 袁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