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州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十三五”期间,耀州区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更臻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更加彰显,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深入人心,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生态环保事业实现了重大突破。

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更臻完善。耀州区委、区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高规格成立了生态环保委员会,出台了《各级党委及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主要领导多次批示指示和现场督导。人大、政协视察指导环保工作,纪委监委问责问效倒逼环保责任进一步落实。多部门联合执法合力攻坚成为常态。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前所未有,五年间煤改电5万余户,减煤12万余吨。完成燃煤锅炉拆改任务228台,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88台。淘汰黄标车3000余辆,实施污染减排项目80个,完成34家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治理,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51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店549家。全区11个镇办均实现全参数空气自动监测,63个高清视频实时监控发挥网格作用,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整治污水直排、管网堵塞破损等问题117个,整改水源地环境问题124个,河道清淤45万方。整改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62个。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生态环境9项约束性指标和污染防治攻坚站阶段性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优良天数由2016年的208天增至2020年的289天,PM2.5平均浓度45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改善16.67%,环境空气质量8项指标全部好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12.0%、13.0%、15.0%、22.5%,“耀州蓝”由奢侈品变为日用品。

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更加彰显。建成7个省级生态示范镇、8个省级生态示范村、14个市级生态村。完成桃曲坡市级饮用水源地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药王山风景名胜区、照金—香山旅游景区等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初步划定;开展渭北旱腰带矿山整治修复,森林覆盖率由2016年底的45%增至2020年底的48.2%;朱鹮野外繁育数量突破100只,照金镇芋园村、庙湾镇玉门村等5个村获得国家森林乡村称号。

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深入人心。通过大力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六进”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进全民参与生态环保共识,将环保意识及行为从“被动”逐渐转变到“主动”。五年间生态环保基础能力、运转效能、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都有了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实现了从“出门看天气”到“出门看空气”的转变。绿色工业制造、绿色建筑、绿色出行逐渐普及,绿色低碳环保行为逐步渗透在居民日常生产生活中。(记者 段海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