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青年就业见习政策“你来问,我来答”

一、哪些单位能申报就业见习单位?

答:在本市行政区域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各级国家机关等各类用人单位、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村级经济组织。

二、哪些人员能申请办理就业见习?

答:根据《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陕人社发(2019)51号)文件规定,见习人员范围是毕业年度(即从毕业当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16-24周岁的失业青年。

三、见习期限及见习期间的补贴发放情况?

答: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见习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月25元。见习单位可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报酬标准,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为见习人员增发生活补助。见习人员生活补贴月总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业见习生活补贴实行先发后补方式,见习单位按月通过银行卡发放生活补贴,见习期满后,凭银行发放资金流水进行申请,经公示后一次性发放给见习单位。

四、若想参加就业见习活动,该怎么做?

答:就业见习活动采取网上办理与线下办理相结合进行:

见习单位网上申报:登录市人社局官网—点击右上角“注册”-注册后在主页面进行登录-点击右上角“个人中心”界面选择“绑定单位”;再返回铜川人社网主页—点击右上角“网上办事”—点击“就业创业”—进入“见习管理”-“就业见习单位登记”填写相关信息,并点击右上角“附件上传”完成见习单位的《陕西省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等电子照片。线下申报:1、在市人社局官网见习管理页面点击办事指南点击所需材料,下载并填写《铜川市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铜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与见习单位协议书》《见习单位与大学生见习协议》;2、提供《陕西省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机构代码证及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提供本单位账号、开户行复印件,将以上资料报送对应申报的市、区(县)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个人网上申报:登录市人社局官网-点击右上角“注册”完成个人注册后返回主页面进行登录-再点击右上角“网上办事”—点击“就业创业”—进入“见习管理”-“大学生就业见习申报”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见习岗位进行对接。线下申报:在市、区(县)两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进行申报,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市便民中心大楼8014室 3180126

耀州区人才交流中心 耀州区永安南路53号 6285139

王益区人才交流中心 王益区五一路32号 2801851

印台区人才交流中心 印台区城关北街100号 4182010

宜君县人才交流中心 宜君人社大楼314室 8172953

新区人社局 新区管委会新楼五楼 3180786

五、见习人员如果在见习单位就业,能享受什么政策?

答:见习人员在见习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并达到留用比例实现就业的,可申请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留用补贴数额为每留用一人,按2000元的标准给见习单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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