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生活 陕西全年下拨63.48亿元资金

12月28日,省政府新闻办举办陕西省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情况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曾明介绍相关情况。

据统计,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4.4万户27.7万人,平均保障标准578元/人月;农村低保对象35万户86.9万人,最低限定保障标准3990元/人年;城市特困人员0.55万人,基本生活标准500元-800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12.2万人,基本生活标准5500元-6000元/人年。全年累计下拨中央和我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3.48亿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4.6亿元。

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年下拨中央和我省基本建设投资和省级福彩公益金8234万元,资助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项目19个。下拨城乡困难群众冬季取暖费2.11亿元,其中,城市低保户每户1200元,农村低保户每户500元,城市特困人员每人1200元,农村特困人员每人500元,保障城乡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让每个需要帮助的人都能得到帮助,省民政厅加强特殊群体救助保障工作。其中,不断创新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儿童督导员1443名,村(居)儿童主任19846名,实现了全覆盖。今年以来,共下达资金1.8亿元,用于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医疗、教育保障,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儿童之家”日常运转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340万元,对848名孤儿大学生在生活、学业及就业等方面给予资助。

积极开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为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越冬,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要求各地开辟临时避寒场所和流动救助服务点,进行全天候、拉网式排查,避免冻死伤事件发生。截至目前,在专项救助行动中,全省已救助4535人,其中站内救助4213人,站外救助322人。本报记者 王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