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共同见证·庆祝改革开放40年 法治建设为追赶超越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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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日,陕西省监察委员会挂牌。 记者 宋红梅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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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公民普法已成为人民法官的神圣义务。 记者 袁景智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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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6日,西安市碑林区政协委员40余人来到陕汽集团参观调研。 杜静波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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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工作进农村”受到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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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4日,宁强县汉源镇中心小学老师教学生认识国徽。 黎德华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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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日,我省颁布实施《陕西省石峁遗址保护条例》。图为神木石峁遗址。 记者 宋红梅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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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务服务中心。 记者 袁景智摄

改革开放迎来40周年之际,同时迎来我国民主法治进程中的关键年份。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监察委”作为国家机构写入宪法,形成了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本级“一府(政)一委(监委)两院(法院、检察院)”的新格局。

陕西走在了前列。2018年1月30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领导产生;2月1日,陕西省监察委挂牌成立。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把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作为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拓展和维护了人民群众享有的政治权利、民主权利,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民主法治建设,守护公平正义,事关百业,攸关万家。2012年至2017年,五年时间,民主法治建设步履铿锵:

——2012年,在全国率先出台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举措;

——2013年取消并下放省级审批事项50个。取消和免征行政收费43项;省级部门全面公开预算和“三公”经费;

——2014年,完成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精简内设机构57个;

——2015年,启动建设覆盖全省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平台;

——2016年,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取消146项中央制定地方实施审批事项;

——2017年,全面启动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54证合一”和“证照分离”改革。

从2013年5月至2017年10月31日,陕西省人大共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33部,废止法规5部,分四次对42部法规进行了清理修正,审查批准了38部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在全国首创的法律条例包括《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建筑保护条例》《现代农业园区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我省“审议—询问—测评”联动监督机制、“两个联系”活动、“一票通”制度等6项经验,被全国人大借鉴。

2018年3月30日,省委中心组集体学习宪法和监察法,会议强调:“要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忠实崇尚、自觉遵守、坚定捍卫宪法,为新时代追赶超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追赶超越的陕西需要法制建设保驾护航,民主法治日臻完善的历程书写着陕西的荣光。(记者 张念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