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审判庭巧用保全促调解

近日,新区审判庭受理一起上海某公司诉临潼某公司与铜川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主审法官巧用诉讼保全措施,促使原、被告三方达成调解,兑付了154万余元工程尾款。 

主审法官焦志成拿到该案后,详细阅读卷宗材料,并审核原告上海某公司提出170万元的诉讼保全申请及证据材料。1月22日,主审法官驱车前往西安某金融机构,对被告临潼某公司的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当日返回后,被告临潼某公司就来电询问其账户被冻结事宜,主审法官向其进行充分的释明和说理,被告临潼某公司表示理解人民法院依法保全的做法,同时亦表达了其面临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困难处境。主审法官得知此情况后,随即与原告上海某公司取得联系,上海某公司也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同意作出让步,主动放弃逾期付款利息。同时主审法官也向铜川某公司了解到,铜川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已经足额支付工程款。自此,主审法官通过电话、微信征询双方意见,最终原、被告三方达成调解协议。2月11日早9时整,主审法官再次驱车前往西安,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对被告临潼某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扣划154万余元,并依法对其账户予以解冻。回到单位,主审法官又立即向原告电话说明案件进展情况,原告那头连连称赞,“太感谢焦法官了,我们的工程款终于要回来了,为你们的工作再次点赞”。(通讯员 袁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