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也打假

假冒伪劣危害大,严重危害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我国对打假向来是毫不手软,事实上我国的打假历史也是源远流长的,古人也有着各式各样的打假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方法。

第一是立法维权,对于制假售假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决不姑息。唐朝颁布的《关市令》中规定,所有商家的度量器具每年都要有专人验看,不合格的商家要重罚,严禁短斤少两。同时《唐律疏义》规定,如果食物变质腐坏就必须就地销毁,严禁销售,非法销售的将被监禁3年,如果闹出了人命则要处以极刑,以儆效尤,由此看来古代的对于制假售假的惩罚是相当严厉的,这也是古代假货较少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二是防伪验证,古代的防伪验证比较类似与现在的商标与防伪代码。宋代有个叫任一郎做鞋技术高超,他做的鞋闻名远近,于是市场上就出现了冒充“任家鞋”的假货,为了打击这些假货,任一郎在他制作的鞋的内侧藏上一张字条,字条上写着的制作时间和编号作为正品的证明,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到了明清时期,比较有名的产品基本上都有了自己的防伪验证,慢慢地就形成了商标。

第三是行会监管,宋代朝廷命令各类商人组成各类行会,像客栈行会,水果行会,布匹行会等。从事商业和服务业的商户们必须登记入会,接受行会的监管。行会主要负责抽查出售的商品质量是否合格,消费者如果买到了假冒伪劣产品可以到行会进行投诉,作用比较类似于现在的行业协会。

第四是退货制度,《唐律疏义》中记载消费者买到商品后,如果在三天内出现问题,可以找商家进行无条件退货,退货时须有公证人进行验看,确认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方可退货,如果商户不给退货,消费者便可报官,由官府出面调停退货,并给予商户一定的处罚。

制假售假的行为早已出现,屡禁不止,而坚决打假则是古时历代朝廷的态度,使用各种方式打击假货,而百姓对于假货更是深恶痛绝,想出各种妙招应对假货,随着社会的发展,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的力度必将继续增加,坚决不给假货任何的生存空间。(吴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