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州区激励保障机制提高基层干部待遇

近日,耀州区制定了《耀州区保障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党建工作经费和规范村干部补贴的实施办法》,将所有村干部纳入补贴范围,实现了全覆盖。区委常委会坚持每年研究基层干部待遇问题,逐年提高基层工作者工作待遇,激发了工作积极性。根据最新调整的村干部补贴标准,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两委”委员、妇女主任、文书、会计和村民小组长等村干部补贴作了相应调整。并制定了《铜川市耀州区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的管理考核由镇(街道)党委负责组织实施,使村干部的补贴与工作绩效挂钩,极大地调动了村干部工作积极性。

实施社区“三有一化”,强化社区基层干部补贴保障,对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党支部委员(居委会委员)补贴标准作了调整。

建立了基层工作经费定期拨付制度,村级经费金额按照村庄大小分为不同标准。同时,建立村干部“退有所养、病有所医”制度,每年为村、社区负责人补贴养老保险。

出台了《耀州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享受奖励性工资待遇试行办法》,每年对业绩突出、工作名列前茅的基层工作者,享受奖励性工资待遇。2015年有16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享受奖励性工资待遇,累计有8人享受市级副科级待遇,最大程度激发了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肖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