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12家医疗机构检验结果全省互认

来源:铜川日报

4月26日,省卫健委印发《关于公布全省40项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及互认医疗机构实验室名单的通知》,明确了我市12家医疗机构14个实验室纳入全省医学检验互认范围。

铜川市人民医院(南院)(互认项目39项)、铜川市人民医院(北院)(互认项目27项)、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互认项目39项)、北京中医药大学孙思邈医院(互认项目37项)、铜川市妇幼保健院(互认项目38项)、铜川市中医医院(北院)(互认项目30项)、铜川市职业病防治院(互认项目30项)、耀州区人民医院(互认项目37项)、耀州区孙思邈中医院(互认项目36项)、耀州区小丘中心卫生院(互认项目25项)、宜君县人民医院(互认项目34项)、宜君县中医医院(互认项目30项)、陈家山煤矿职工医院(互认项目25项)、王益骨伤医院(互认项目27项)。

《通知》明确,互认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在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互认项目右侧标注互认标识,互认项目应注明检测方法。非互认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出具的检验项目不得标注互认标识。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在保证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规定工作范围,对属于互认的检验项目予以认可,非必要不得重复检查。互认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和互认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日常质控检查和室间质评,强化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安全。(通讯员 席江平)